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年度科技计划安排,现将宁波市2020年科技服务业项目的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申报条件
项目类别: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
(一)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
1、重点支持内容
(1)质检服务技术:检验检测设备研发及方法、标准研究,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一站式协同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2)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技术:网络定制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网络交易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以及装备制造智能物流终端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3)“互联网+”技术:医疗健康、数字科普、数字农业、现代物流、创意设计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4)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技术成果的熟化分析与评价技术,以及跨区域技术服务交易平台的解决方案;知识产权大数据智能检索、挖掘和深度加工、智能组合分析、预警等关键技术及服务支撑技术体系研究。
(5)不支持信息软件类产品开发项目。
2、基本条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服务领域清晰,社会信誉好,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科研团队成员稳定、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强。
(3)项目内容符合重点支持内容,技术路线可行,考核指标清晰,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4)已获得市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且到期未完成验收的,限止申报;近三年已获得市级相关部门资助且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申报。
3、财政资助额度
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30项,一般项目每项财政经费资助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财政经费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企业牵头项目自筹经费与申报经费比例不低于2:1,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二)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及知识产权服务二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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