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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经济区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甬科高〔2019〕34号)要求,结合我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按照《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我市推荐并报省科技厅备案通过,且纳入“省科技创新云平台”管理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历年),名单见附件1。
  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及往年的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再参加此次评价。
  对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见附件1),原则上都应参与此次评价工作,同时优先推荐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企业。
  二、评价流程
  1、各地归口部门按照评价指标择优推荐2家以上企业填写《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表》(附件2),同时企业需上交2016至2018年三年财务报表、2018年企业研发人员和企业职工清单、企业知识产权清单等与评价指标相关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盖章)。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利税总额年均增幅、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比例等。
  2、各地归口部门根据企业填报内容,汇总填入《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党政信息网科技局科技计划科邮箱。企业把经镇(街道、园区)盖章确认的纸质核定信息表、评价指标相关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
  3、我局将对各地报送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价排序,择优选择30家企业推荐至上级科技部门。
  4、经省科技厅核准,颁发“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2年。

  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徐锡波
  联系电话:63961330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313室
 
  附件1: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xlsx  

  附件2: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doc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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