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财政所: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18〕100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慈溪市科技创新领航企业和领军人物申报认定办法》等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18〕100号文件相关政策一致,具体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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