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关于印发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1〕25号)、《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加快慈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慈经信〔2021〕15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慈溪市数字经济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奖补项目
本类项目涉及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项目、智能模组应用补助、 贯标、示范及信息安全防护产品奖励、企业工控安全(信息安全)补助、信息安全等保奖励等,有关说明及附表参见《2021年慈溪市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奖励补助实施细则》(附件1)。
(一)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项目
1、申报条件
企业项目列入2021年度慈溪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项目计划名单。
2、补助标准
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机联网试点,对列入计划且软件投入20万元以上的,按软件投入的20%和配套硬件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项目合同复印件;
③《慈溪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项目补助申请书》(附表2);
④财务投入明细表(附表3)。
(二)智能模组应用补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是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并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②企业采购智能模块(组)在10000套或工业级设备控制模块1000套以上;
③同一企业以往享受该项政策少于3次。
2、补助标准
对采购智能模块(组)在10000套或工业级设备控制模块1000套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度智能模块(组)采购费及相关配套软件开发费(服务费、流量费)的15%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智能模组采购合同(订单)复印件(购买线路板的合同发票中须有对应描述);
③软件及配套服务费合同复印件;
④慈溪市智能模组制造应用认定补助申请表(附表4);
⑤智能模组采购投入情况表(附表5)。
(三)贯标、示范及信息安全防护产品奖励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是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并纳税的企业;
②获得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互联网+制造业、大数据、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类示范企业(项目)的企业;新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新获得上级信息(工控)安全贯标试点的企业、新通过信息(工控)安全贯标认证的企业,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的信息安全防护产品的企业。
2、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宁波市级互联网+制造业(大数据、两化融合)等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差奖励。对新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每个最高1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给予每个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上级信息(工控)安全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每个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信息安全防护产品的,给予每个最高10万元的奖励。
2、申报材料
提供上级文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四)企业工控安全(信息安全)补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是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并纳税的企业;
②企业从事制造业或工业互联网平台业务;
③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管控,具有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生产条件和资金保障,并实现信息系统正版化。
2、补助标准
对开展信息(工控)安全防控系统建设的企业,按照当年度软硬件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慈溪市企业信息安全补助申请表(附表6);
③财务投入明细表(附表3);
④项目合同复印件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信息安全等保奖励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须是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并纳税的企业;
②申请单位为列入宁波百企诊断名单企业、宁波市工控重点防护名录企业或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③申请等保的系统为与工控、生产相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工控系统、物联网系统或生产监管执行系统、机联网控制系统等;
④当年度获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证书。
2、奖励标准
对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信息安全等保证书备案证明(盖章,原件备查);
③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盖章,原件备查)。
二、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建设奖励项目
本类项目涉及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应用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收入上规模奖励、企业上平台补助等,有关说明及附表参见《2021年慈溪市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建设奖励补助实施细则》(附件2)。
(一)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应用项目
1、申报条件
企业项目列入2021年度慈溪市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应用项目计划名单。
2、补助标准
对当年度投入100万元及以上且列入市级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企业的,按照软件投入8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应用项目补助申请书》(附表2);
③财务投入明细表(附表3);
④项目合同复印件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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