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8号),打造一批隐形冠军企业,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有关申报事项转发如下:
一、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同时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领域
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
(二)综合效益
1、2018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0亿元之间;
2、2016-2018年企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近2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较大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但应提供具体情况说明;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
(三)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
2、主要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7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主要产品在细分行业内具有优良信誉,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5位或全省前3位;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
(四)创新研发
1、2018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得低于3%;
2、企业具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产权数量等,其中制造业企业发明专利不得少于1项。
(五)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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