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
根据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慈溪市工业(技改)投资专项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等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党〔2017〕6号文件相关政策一致。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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