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新兴产业集群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4〕23号)文件要求,我局起草制定了《大气重污染期间五大高能耗行业限产限电方案》。该方案已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11月21日
慈溪市大气重污染期间五大高能耗行业限产限电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4〕23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的通知》(慈政发〔2014〕4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慈溪市大气重污染期间火电、钢铁、化工、水泥、有色金属等五大高能耗行业限产限电方案。
一、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慈溪市区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预警为最高级别。
Ⅲ级预警(黄色):经监测预测,慈溪本市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在201—300之间,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且能见度小于3KM。
Ⅱ级预警(橙色):经监测预测,慈溪本市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301—400之间,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且能见度小于2KM。
Ⅰ级预警(红色):经监测预测,慈溪本市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达到401以上,空气质量为特别严重污染,且能见度小于1KM。
二、大气重污染期间五大高能耗行业限产限电对象
大气重污染期间,限产限电主要对象为火电、钢铁、化工、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全市共83家企业,其中:火电企业2家、钢铁企业17家、化工企业13家、水泥企业14家、有色金属企业37家。
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四大行业实行差别化限产限电。划分依据:以2013年该行业平均每度电产值为基准,划分为A、B、C三档。其中高于基准30%的为A档,低于基准30%或低于《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慈政办发〔2011〕76号)中分行业规范提升类产能最低限额标准的为C档。其他为B档。(具体名单和分档详见附件)
三、大气重污染期间有序用电控制要求
根据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大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和相关指令,启动相应的大气重污染期间电力限产限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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