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我市畜牧产业提升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财政农[2009]1105号)及上级有关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若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慈溪市财政局 慈溪市农业局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慈溪市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畜牧产业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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