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站,各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慈住建〔2014〕220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范围
申报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慈溪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符合《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1套,分为上、下册,统一用A4纸,采用软纸封面(封面上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上册内容
1.目录;
2.《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中);
3.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站对申报工地在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情况(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
4.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站对申报工地不少于4次的日常检查情况(附件2);
5.申报企业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情况,字数不少于1500字;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shizhujianju/2021/0730/393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