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政发[2015]13号)、《<慈溪市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认定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说明》(慈住房办[2009]5号)、《慈溪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内部操作规程》(慈房管[2009]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9年第一批24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退出家庭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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