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市质(安)监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联防联治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主体内因作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和有施工必须有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根据省建设厅《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提出慈溪市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的实施意见:
一、排查治理依据
根据省建设厅《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建发〔2016〕109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6〕34号)、《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和相关法规技术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改。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
1、建设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履行情况;
2、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工程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领导带班制度的贯彻执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职等;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安全教育培训投入等;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履带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监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验收使用等;
5、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包括“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
6、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等;
7、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等;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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