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三产办)、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现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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