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安监所、各园区(开发区)安监机构:
现将《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自身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甬应急〔2019〕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督促危化生产企业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核对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二、督促企业完善“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企业信息的真实有效。
三、加强巡检查频度,及时掌握企业动态。特别是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库房用途以及未按规范进行特殊作业等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依法处置。
四、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加油站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附件: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自身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tif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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