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安监所、各园区(开发区)安监机构: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应急值班值守是各安监所(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基本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与报送是应急值班值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是安监所(机构)与党委政府、市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履行职责、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为此,各地安监所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和完善值班值守常态化工作制度,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日常值班期间,各地安监所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节假日或特殊时段值班期间,各地安监所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相关职能科室备勤人员24小时随时待命。要坚决杜绝带班领导不在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和值班工作管理缺位等问题。
二、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各地安监所要加强对社会面有关情况的掌握,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一是要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利用综合治理等平台和网格员(协管员)队伍,第一时间获取信息。二是要强化办所站之间的联系与协调,主动对接派出所、农办、城建办等横向部门和行业领域,努力构建突发事件信息共享体系,不断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三是要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党政办的衔接,实现信息双向互通,切实避免出现信息上报“剪刀差”现象和信息倒流现象,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和具体要求
各地安监所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做到突发事件信息即收即报,力争在接报30分钟内报送简要文字信息,1小时内报送详细信息。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向属地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事故灾难类(以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自然灾害类和敏感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详见附件1),凡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受伤、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均须上报(详见附件2)。要切实把好信息报告质量关,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尽可能涵盖时间、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和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处置情况等关键要素,并在信息上报的同时,全力推进应急救援和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处置工作坚决及时有效。
四、建立应急值班信息日报制
自3月6日起,实行应急值班信息日报制,各地安监所要及时汇总前24小时本地区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数据,填写《应急值班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通过政务钉钉将报表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要做到有事报事(报附件1、3)、无事报平安(报附件3)。节假日及特殊时段值班期间(包括汛期),除了按日常值班要求报送信息及相关数据外,另有特别要求的,要严格按要求报送。
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对应急值班工作的指导,对汇总表报送情况(包括迟报、漏报、上报数据不准确等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市应急管理局政务钉钉:浙政钉--慈溪市--市应急管理局--慈溪应急值守,值班手机:63960813、18906749373。联系人:王长胜,联系电话:15968927551(677551)。
附件: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
3.应急值班信息汇总表 (3)附件.doc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
抄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办、市府办。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应急值班值守是各安监所(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基本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与报送是应急值班值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是安监所(机构)与党委政府、市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履行职责、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为此,各地安监所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和完善值班值守常态化工作制度,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日常值班期间,各地安监所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节假日或特殊时段值班期间,各地安监所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相关职能科室备勤人员24小时随时待命。要坚决杜绝带班领导不在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和值班工作管理缺位等问题。
二、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各地安监所要加强对社会面有关情况的掌握,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一是要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利用综合治理等平台和网格员(协管员)队伍,第一时间获取信息。二是要强化办所站之间的联系与协调,主动对接派出所、农办、城建办等横向部门和行业领域,努力构建突发事件信息共享体系,不断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三是要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党政办的衔接,实现信息双向互通,切实避免出现信息上报“剪刀差”现象和信息倒流现象,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和具体要求
各地安监所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做到突发事件信息即收即报,力争在接报30分钟内报送简要文字信息,1小时内报送详细信息。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向属地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事故灾难类(以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自然灾害类和敏感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详见附件1),凡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受伤、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均须上报(详见附件2)。要切实把好信息报告质量关,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尽可能涵盖时间、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和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处置情况等关键要素,并在信息上报的同时,全力推进应急救援和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处置工作坚决及时有效。
四、建立应急值班信息日报制
自3月6日起,实行应急值班信息日报制,各地安监所要及时汇总前24小时本地区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数据,填写《应急值班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通过政务钉钉将报表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要做到有事报事(报附件1、3)、无事报平安(报附件3)。节假日及特殊时段值班期间(包括汛期),除了按日常值班要求报送信息及相关数据外,另有特别要求的,要严格按要求报送。
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对应急值班工作的指导,对汇总表报送情况(包括迟报、漏报、上报数据不准确等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市应急管理局政务钉钉:浙政钉--慈溪市--市应急管理局--慈溪应急值守,值班手机:63960813、18906749373。联系人:王长胜,联系电话:15968927551(677551)。
附件: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
3.应急值班信息汇总表 (3)附件.doc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
抄送: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办、市府办。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cixishiyingjiguanliju/2019/0306/22310.html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