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根据《慈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慈党办〔2016〕5号)文件精神,经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全面开展工间操制度,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慈溪市开展工间操实施方案
中共慈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慈溪市体育局
慈溪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4日
慈溪市开展工间操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明确,“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都应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为切实将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到实处,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进一步推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健身活动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工间操是全民健身的主要形式之一,对提高单位凝聚力,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性,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行工间操,培养干部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身体素质。
二、内容形式
工间操是广播体操活动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或地区推广的广播操。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可选用广播体操、太极拳、平板支撑、广场健身舞等适合不同人群的工间操,也可自行编创适合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健身操。各单位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下午各安排15分钟时间开展工间操活动。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的,应组织干部职工安排在其它时间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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