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6〕62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6〕63号)、慈溪市民政局、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慈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慈溪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慈溪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民养〔2016〕176号)及《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甬民发〔2021〕6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cixishiminzhengju/2021/0803/393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