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试行采用三维仿真辅助审查办法的通知
朗读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了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评审,提高规划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试行采用三维仿真辅助审查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慈溪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下列建设工程,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对有条件的要求提交设计方案及周边环境的三维仿真模型数据电子文件。
(一)城市重要地段(东起东三环,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二环,北至北三环)以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城市重要地段以外建筑高度≥100米且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城市主要出入口、门户以及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重要建设工程项目;
(四)城市重大改造区块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
(五)规划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上述一、二条所述的建设规模特指地上建筑面积。
二、数据要求
(一)总则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三维仿真模型(以下简称“模型”)的建设范围为项目用地范围。
2、模型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建设工程三维辅助审查的材料内容须提供项目周边环境三维仿真模型数据。
4、所谓“周边环境”,是指与拟建的建筑工程相邻的周边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设施(如高架桥、立体交叉口、立交桥等)等,具体范围由市规划局根据项目要求予以明确。
(二)数据组织
模型数据通过文件夹形式组织。以项目名称为“会展中心”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例,需建六个文件夹,具体名称及内容如表所示:
表1 文件夹设置方式及内容
一级文件夹 |
二级文件夹 |
包含文件说明 |
会展中心-建筑工程 |
会展中心-MAX |
模型文件,为.MAX格式 |
会展中心-MAP |
模型贴图,为.JPG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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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中心-PIC |
方案效果图,为.JPG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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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中心-原始资料 |
项目有关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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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中心-属性数据 |
属性数据文件,为.XLS格式 |
(三)命名规则
1、命名采用英文字母、下划线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2、模型文件的命名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 模型文件命名规则表
文件命名 |
命名的描述 |
包含文件 说明 |
命名示例 |
X-Y-Z-# |
X 指建设工程类别代码 Y 指项目名称 Z 指方案制作日期 # 指模型文件序号 |
2009年7月1日制作完成的会展中心三维仿真模型的第1个模型文件 |
JZ-HZZX-20090701-1 |
3、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代码为JZ,道路工程的工程类别代码为DL。
4、模型文件的命名应与模型文件名称相结合,可采用“模型文件-序号”的方式。
5、贴图文件的命名应与模型文件名称相结合,可采用“模型文件-序号”的方式。
(四)建模规定
1、一般规定
1.1模型必须进行优化,严格控制模型面数。
a)阳台、廊柱等小弧形、柱形结构的模型应以12段以内的棱形代替,道路、河道等大弧形结构应以0.5米为边长的棱形代替;
b)复杂异型结构宜采用立方体、棱锥体等相似模型替代,细化结构用透明贴图模拟;
c)模型不应出现重点、重面、包含和交叉。
1.2模型必须保持其可编辑性,不得进行塌陷、烘焙等不可逆操作。
1.3模型中相邻面间重叠的段数、点位要保持一致。
1.4模型的材质应采用Standard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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