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6〕12号)、《关于印发慈溪市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慈政发〔2016〕8号)等国土管理及产权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建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供需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畅通交易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土地二级市场活力,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益。
(二)原则
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市场依法依规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二、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已合法取得、并已办理土地登记及符合转让条件的工业用地及地上附属物。产权属国资企业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按现有我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用地一般不接受交易服务: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依法收回工业用地使用权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未依法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
5.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交易平台和机构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增设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可在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的指定代理机构,具体承办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工作。
四、交易方式和程序
(一)交易方式: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
(二)交易程序
1.标的审核:转让方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工业用地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的准入申请,市国土资源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合法性综合审查,并经现场踏勘后向转让人出具《工业用地进场交易联系单》,需分割转让的先办理允许分割的有关手续。其中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转让须先经管委会产业审核。
2.交易申请:转让方凭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工业用地进场交易联系单》向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标的交易申请,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资料:(1)转让方的有效资格证明;(2)转让标的的权属证明;(3)标的所有者的转让意见书,含标的转让方案;(4)其他与标的转让相关的材料。
转让方提交资料齐全后,与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
3.交易文件起草备案:市产权交易中心根据标的转让方案起草交易文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送转让方确认。
4.发布信息:待转让方缴纳与竞买人相同金额的保证金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慈溪日报》上发布交易公告,公告期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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