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淳安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淳安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48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即上年度本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为分母,本年度完成的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成年残疾人数为分子。到2017年底,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5%以上,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人群(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人)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和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政策覆盖率均达到100%。2018年以后,五项指标均达到各年度省市考核目标要求。
二、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
参照全国、省、市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结合淳安实际,制定《淳安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见附件1),明确6类57项服务项目及补贴标准,并根据省市政策变动适时调整县级目录及补贴标准。
自发文之日起,本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按《淳安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中所列残疾类别、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各项补贴标准执行。原《关于下发<淳安县残疾人康复救助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淳残联〔2010〕20号)和《关于调整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标准的通知》(淳残联〔2013〕6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康复需求评估与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省、市级定点康复机构由省、市残联联合卫计等部门认定并发文公布。县级定点康复机构由县残联会同县卫计局共同确定,将县一医院、县二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淳安康复医院、淳安黄锋康恩医院和2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我县定点康复需求评估和康复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残疾人接受康复需求评估及机构康复服务。今后新增的定点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由残联会同县卫计局认定公布。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康复服务机构
1.设置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一是积极创建省级社区示范康复站。依托基层医疗机构,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家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省级康复站标准参照浙残联康复〔2012〕78号文件执行),服务人口较集中的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可适当增设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规范的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共创建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站30家以上(见附件2)。二是设置农村(社区)康复服务点。在服务覆盖人口比较多、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可设置社区康复服务点,鼓励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人在就近的村卫生室开展康复训练,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就近就便的康复需求。三是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每个乡镇、村(社区)需各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康复站(点)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2.提升县康复中心服务能力。将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成为集残疾儿童康复、成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完善残疾儿童、成人康复的服务功能,提升本县专业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
3.做强县级医院的康复科和精防专科。加强县一医院、县二医院、县中医院康复科和县妇保院精防科的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残疾人早期康复治疗和高档设备治疗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4.扶持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将淳安黄锋康恩医院建设成为精神病人康复、治疗、托养及庇护照料中心,促进本县精残人员早日康复,回归社会。
(二)加强康复人才培养
每年制定精准康复专业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将康复医师的招聘纳入全县基层社区医生的定向培养范围。适时招聘专业康复医师(技师)到社区康复站、县级医院康复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机构。组织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全科医生到省级医院康复科进行专业进修培训,确保每个社区康复站至少有1名康复医生从事康复训练和康复治疗等专业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康复医师(技师)参加国家、省级康复师资业务培训班;组织康复专业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工作者以及负责残疾人签约服务和残疾儿童信息监测的责任医生(含康复服务点的乡村医生)参加省、市、县康复业务知识培训。
(三)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
1.入户调查。结合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进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残疾人的需求信息进行采集和初步评估,并填写《淳安县残疾人康复需求及服务情况调查表》,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定点评估机构。
2.需求评估。需要接受康复评估的残疾人,由定点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后确定康复服务项目。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农村的残疾人,可由县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在基层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四)推进精准康复服务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依据《淳安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1.做实社区康复服务。对居住在社区康复站、康复服务点附近或有条件、有康复治疗适应症的残疾人,鼓励其本人或在家人的陪同下,自行定期到社区康复站、康复服务点,接受社区康复站康复医师提供的康复训练、康复治疗、三助行动、精神病免费服药、康复知识培训、康复转介等精准康复服务。
2.做细上门康复服务。一是由责任医生与辖区内居家的精残人员、残疾儿童、肢体一级二级残疾人开展签约康复服务,提供辅助器具配送、无障碍设施改造申报和对精残人员的送药等服务,并为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转介服务。二是由责任医生或康复医生向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开展康复知识与惠残政策的宣传、辅导,并帮助其落实护理补贴等惠残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