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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2021-05-28 淳安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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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2〕44号)精神,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责任、服务、透明政府的有效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实现“提升绩效”的科学理财总导向,在聚财用财中优结构、提效益;有利于增强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2007年以来,我县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逐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当前我县预算绩效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绩效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当前我县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以及财政“三位一体”组织体系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科学理财观,以科学化管理为前提,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逐步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跟踪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十二五”期间,全县各部门都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行比较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财政部门负责制订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并指导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部门并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规范程序,有序推进。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本县各部门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工作思路,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公正透明,强化责任。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科学、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同时,要建立有效的绩效问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承担起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

三、主要工作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财力可能和资金需求测算,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工作职责、任务紧密相关,并做到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

2.审核绩效目标。部门应加强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加强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把绩效目标作为测算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不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财政部门应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批复绩效目标。财政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部门预算批复的同时逐步试行绩效目标批复。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量化,以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

(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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