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淳安县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淳安县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我县城乡房屋使用安全,加快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紧紧围绕提高“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保障安全服务能力,贯彻落实省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淳安县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我县城乡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镇和农村C、D级危房治理改造,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对以腾空防控方式治理的危旧房,建立“一楼一档一预案”进行安全防控,全面有效防范房屋安全重特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步骤
本次城乡危旧房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2020年5月开始至2020年11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排查鉴定阶段(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含宅基地自住房),5月25前将城镇危旧房鉴定情况统计表、农村危旧房鉴定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城乡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录入省市既有城镇房屋登记系统和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建立“一楼一档”实施监控。
(二)治理改造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1.前期准备。要求5月底出台相应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保障,建立考核体系。同时,各乡镇、各房屋产权单位(主管部门)建立城乡危旧房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上报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联络畅通。
2.治理改造。各乡镇、各房屋产权单位,5月25日前完成鉴定工作,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改造。
3.安全防控。要求5月底各乡镇、各房屋产权单位(主管部门)上报所辖区区域危旧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C、D级危旧房“一楼一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巡查防控。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按照考核验收要求,12月30日前对各乡镇、各产权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在全县开展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委托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农村危旧房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鉴定,摸清危旧房底数,做到边排查、边鉴定、边治理,对排查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开展安全鉴定,及时治理(腾空),消除隐患。
(二)推进危旧房改造治理。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保障安全要求,结合“三改一拆”、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困难家庭补助等政策,采用腾空、维修、拆除,宅基地置换、动态监控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危旧房治理改造。
(三)全力抓好风险防范。对排查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治理改造措施。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要一律立即腾空,并采取维修加固、动态监控、拆除等方式治理改造。落实属地管理定期排查和危旧房网格化巡查监管制度,做好辖区内危旧房风险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