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千岛湖”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乡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现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淳安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压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为核心,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保障,通过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路径,强势推进、纵深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行动,达到全乡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零增长的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氛围、环境。其中:
1、整治期间,力争我乡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2、有效控制拼装改装机动车的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3、公路路口、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4、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5、不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并因危化品泄漏、爆炸等引发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6、继续加强对周末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安全管理,杜绝了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
7、不发生一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徐金飞任组长,人武部长陆兰春、石林派出所所长徐长森任副组长,韦鹏程、俞剑锋、李保华、陈苏北、余培徐华春为成员。
四、工作措施
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路径,组织开展以下七大行动。
(一)严管、严查、严控行动。行动期间,以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等事故多发车辆,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逢五、逢十为全乡集中行动日,由乡领导带队,协同石林派出所,大墅交警中队联合上路开展整治。每周自行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尽快形成震慑声势,促使面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程运输车安全治理行动。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推进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三个统一”措施情况(即,在规定时效内统一建立工程运输车协会,统一建立工程运输车智能监管平台,统一安装工程运输车安全设施);检查是否对超载源头以及重点工程运输企业采取停工、停运、停业整顿措施。
(三)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在严管、严查、严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协同做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销售、登记等各环节工作。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有关工作结束后,对无牌无证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依法扣留;对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一律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同时组织免费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活动,要求佩戴安全头盔,在2019年3月31日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达到80%以上。
(四)除黑点、治隐患行动。检查违规开设的路口或缺口是否按规定封闭;检查新建、改建、施工道路和事故高发的道路是否按照标准,组织开展排查治理;检查整治过程中要求改造、封闭、增加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涉及红绿灯设置和道路亮灯等工程的整改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目标推进。
(五)交通安全村、镇建设行动。结合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村居“两站两员”建设,以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治理、交通安全遵章守纪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建设“安全村”、“安全乡镇”。行动结束后开展评定:“安全村”要求无本村村民发生有责死亡交通事故。将“两站两员”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人员、装备、办公设施等配备,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劝导站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六)除陋习、提素质宣传教育行动。围绕整治重点,开辟宣传阵地,大张旗鼓的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乘车人员安全乘车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不少于3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有酒驾前科人员,按照交警大队下发的辖区酒驾前科人员名单,在2月底前由乡包村干部与村主要干部一起上门面对面宣传教育。
(七)交通安全防控与监管系统建设行动。所有挂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隐患路段安装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农村视频与交警大队数据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分工协作。各整治单位要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平安千岛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要不间断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方案落地。
(二)宣传引导,增强行动合力。积极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理念,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强化督查,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建立健全路长制、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考核督查机制、死亡事故问责追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结合辖区、系统的重点工作,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以监督,确保形成问题发现、督办、整改的闭环机制。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杭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淳安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压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为核心,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保障,通过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路径,强势推进、纵深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行动,达到全乡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零增长的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氛围、环境。其中:
1、整治期间,力争我乡不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2、有效控制拼装改装机动车的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3、公路路口、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4、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5、不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并因危化品泄漏、爆炸等引发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6、继续加强对周末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安全管理,杜绝了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
7、不发生一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徐金飞任组长,人武部长陆兰春、石林派出所所长徐长森任副组长,韦鹏程、俞剑锋、李保华、陈苏北、余培徐华春为成员。
四、工作措施
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路径,组织开展以下七大行动。
(一)严管、严查、严控行动。行动期间,以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等事故多发车辆,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逢五、逢十为全乡集中行动日,由乡领导带队,协同石林派出所,大墅交警中队联合上路开展整治。每周自行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尽快形成震慑声势,促使面上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程运输车安全治理行动。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推进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三个统一”措施情况(即,在规定时效内统一建立工程运输车协会,统一建立工程运输车智能监管平台,统一安装工程运输车安全设施);检查是否对超载源头以及重点工程运输企业采取停工、停运、停业整顿措施。
(三)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在严管、严查、严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协同做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销售、登记等各环节工作。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有关工作结束后,对无牌无证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依法扣留;对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一律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同时组织免费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活动,要求佩戴安全头盔,在2019年3月31日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达到80%以上。
(四)除黑点、治隐患行动。检查违规开设的路口或缺口是否按规定封闭;检查新建、改建、施工道路和事故高发的道路是否按照标准,组织开展排查治理;检查整治过程中要求改造、封闭、增加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涉及红绿灯设置和道路亮灯等工程的整改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目标推进。
(五)交通安全村、镇建设行动。结合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村居“两站两员”建设,以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治理、交通安全遵章守纪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建设“安全村”、“安全乡镇”。行动结束后开展评定:“安全村”要求无本村村民发生有责死亡交通事故。将“两站两员”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人员、装备、办公设施等配备,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劝导站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六)除陋习、提素质宣传教育行动。围绕整治重点,开辟宣传阵地,大张旗鼓的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乘车人员安全乘车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不少于3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有酒驾前科人员,按照交警大队下发的辖区酒驾前科人员名单,在2月底前由乡包村干部与村主要干部一起上门面对面宣传教育。
(七)交通安全防控与监管系统建设行动。所有挂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隐患路段安装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农村视频与交警大队数据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分工协作。各整治单位要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平安千岛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要不间断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方案落地。
(二)宣传引导,增强行动合力。积极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理念,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强化督查,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建立健全路长制、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考核督查机制、死亡事故问责追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结合辖区、系统的重点工作,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以监督,确保形成问题发现、督办、整改的闭环机制。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