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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15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发展家庭工业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县”,着力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家庭工业集聚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发展家庭工业的若干意见》(常委办〔2008〕75号)精神,现就大力发展我县家庭工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县委第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创业创新、富民强县”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以“推进全民创业、发展家庭工业”为主题,充分依托产业、资源优势,坚持立足农村、因地制宜、产业配套、集聚发展、环境相融、非禁即许的原则,突出发展与提升并举,特色与规模并重,生态与经济并立,广泛动员群众,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家庭剩余劳力,依靠科技信息,大力推进家庭工业发展。
二、基本目标
争取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起具有常山特色的块状家庭工业经济,并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一)发展规模。2012年,全县新增家庭工业户1000户以上,其中2008年新增300户,2009年新增300户,2010年新300户,2011年新增300户,2012年新增300户。
(二)经济总量。家庭工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保持年均 50%以上的增长率,到2012年,销售收入超过60亿元。
(三)形成块状。发挥乡村特色,依托产业基础,拉长产业链,扩散加工链,逐步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一家一厂”的家庭工业新格局。五年中每个乡镇至少发展3个家庭工业示范村,全县重点扶持30个家庭工业示范村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定位发展方向
根据市场动态变化趋势,结合我县家庭工业产业基础,积极鼓励发展轴承车加工、家纺服饰加工、农产品加工、电子产品加工(节能灯及电子元器件等)、PVC塑料制品、玩具加工、纸箱加工、文教用品、皮具箱包、石工艺品加工等家庭工业。
(二)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根据目前我县家庭工业产业基础和产业区块特点,将轴承加工、家纺服饰、电子产品、石工艺品及竹木制品加工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具体产业布局如下:一是轴承加工。引导向天马镇、球川镇、白石镇等乡镇集聚。二是家纺服饰加工。鼓励向交通便利、人力资源丰富乡镇集聚发展。三是电子产品加工。鼓励向新都、辉埠两个园区周边乡镇积发展。四是石工艺品加工。引导向青石镇集聚发展。五是农产品加工。鼓励农产品丰富的天马镇、球川镇、青石镇、招贤镇、新桥乡等乡镇集聚发展。
(三)鼓励企业配套带动
将龙头企业的信息、市场、技术优势,与我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结合起来,使家庭工业的生产与企业生产相配套,为农民创业提供市场保障,减小创业风险。根据我县产业分布,分行业、有重点地鼓励引导县内工业企业,采取“公司+农户”、“订单+农户”、“带动+联动”等模式,扩散产品外延生产,细化专业分工,拉长产业链,推进配套协作本地化,为周边乡镇村群众创业提供机会,带动家庭工业发展。鼓励扶持政策按照县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工业发展奖励办法执行。
(四)大力培育发展主体
大力鼓励农民利用自己的特长,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地创办各类特色家庭工业。重点要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村干部和失地农民带头创办家庭工业;鼓励引导企业的管理人员或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在积累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之后,创办家庭工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办家庭工业。同时,鼓励亲帮亲、友带友、户助户,发展家庭工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为家庭工业提供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队伍,鼓励其为家庭工业户找货源、拓市场。
(五)重点扶持一批家庭工业示范户、示范村。按照“强化示范,以点带面,重点扶持”的思路,整体推进家庭工业发展。积极鼓励农户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兴办家庭工业,同时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在创业精神和发家致富上有代表性的示范户和家庭工业集聚发展的示范村,充分发挥其带动、辐射及示范作用,带动家庭工业发展。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工业的服务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贷款利率在现执行浮动利率幅度内下浮30%;家庭工业户贷款可采用经营户联户担保、信誉村信用担保和具有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担保,担保手续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以破解家庭工业发展临时性、季节性和起步时的资金短缺难题。同时,对金融机构支持家庭工业予以政策倾斜,优先给予金融机构享受“省市县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由县农办、人劳局、经贸局等部门牵头,结合县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各乡镇、村、企业联动,加强与各类技工学校的合作,组织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农民创业技能,不断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对新增家庭工业户的上岗用工专业技能培训视同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培训予以政策补助。
(八)加快产业改造提升
重点是推进块状集聚型家庭工业、产业配套型家庭工业、产品协作型家庭工业、来料加工型家庭工业、资源加工型家庭工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现代家庭工业发展的领域,引导和培育发展科技型家庭工业、创意型家庭工业、生态环保型家庭工业和外向型家庭工业,不断提升家庭工业发展水平。同时积极引导家庭工业在完成原始积累的基础上,扩张生产能力,进行“二次创业”。
(九)加强宣传协调服务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家庭工业的重要意义和激励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于发展家庭工业。及时宣传全县发展家庭工业的先进典型和做法,在全县上下营造发展家庭工业的良好氛围。开设“常山工业网”,免费为家庭工业户和经纪人接收、发布加工信息和产品。
加强对家庭工业发展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县家庭工业办公室要配强配足工作人员,全力做好全县家庭工业发展的宣传、指导、协调、服务和政策落实、考核等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家庭工业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各乡镇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家庭工业服务工作。建立家庭工业联络员制度,建立家庭工业户登记备案制度,每月25日前由乡镇向县家庭工业办公室报送家庭工业发展情况。
工商、税务、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审批从简、费用从低、服务从优、环境从宽”的原则,主动靠前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支持家庭工业发展,为家庭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乡镇、部门、企业推进“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平台,积极帮扶低收入农户发展家庭工业和从事来料加工,推进家庭工业的大发展。
四、考核奖励
将家庭工业发展纳入对乡镇、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家庭工业发展突出的乡镇、部门予以表彰奖励。乡镇要把发展家庭工业列入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督查,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扶持奖励办法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发展家庭工业的若干意见》(常委办〔2008〕75号)执行。家庭来料加工扶持政策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08〕128号)执行。
五、本实施意见由县经贸局(县家庭工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OO八年十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家庭工业 实施意见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