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0]5号
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10〕20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安委办〔2010〕20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确保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浙江与上海水陆相连,人员、物资往来密集,是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重点省份。为实现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总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现对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上海世博会时间跨度长,参与人员多,活动密度高,是我国继奥运会之后承办的又一项国际性重大活动。上海世博会期间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世博安保工作作为一场必须打赢的硬战和持久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和重点地区、单位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到万无一失,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周边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方责任。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农业机械、冶金、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控,加强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雨季、汛期、台风、五一、十一、中秋等重点时期和春游、演出、庆典、展会等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尤其是涉及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分解责任、细化分工,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因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