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 文件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常 山 县 公 安 局
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常山县广播电视总台
常山县总工会
共青团常山县委
常山县妇女联合会
常安监〔2010〕1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九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衢州市公安局、衢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衢州市总工会、共青团衢州市委和衢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衢安监[2010]54号)文件精神,我县将于国家、省、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我县开展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4日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 “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衢州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检查、总结等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总台、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联合组成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知识竞赛、公益宣传、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全员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各有关新闻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集中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舆论环境。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县将组织以下宣传活动:
1、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
3、开展新闻媒体“安全生产行”系列活动。
4、开展安全生产进村居、社区、学校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图板展评和赠书活动。
6、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7、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8、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十个一”活动。
9、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