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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9〕10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常山县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常山县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并落实好各项措施。
附件:1、常山县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
2、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常山县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
据国际天文联合会和紫金山天文台预测,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现象。本次日全食持续时间长、涉及区域广,从日食初亏到复原长达两个小时,其中全食持续时间最长可达6分钟左右,全食带覆盖印度中部、缅甸以及我国长江流域等广大地区,偏食带则覆盖我国全境。初步预测,我市将于7月22日上午8时许出现日食初亏,至9时34分左右太阳直径被遮蔽程度最高可达97-98%,10时57分左右复原。这次日全食为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观测观赏带来难得机遇。同时,由于日全食期间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会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通信安全、社会治安等带来一定影响,也可能在部分人群中产生迷信猜测和心理恐慌。为妥善做好应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县政府领导要求,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特制定我县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
一、职责分工
1、县交通局:负责公路运输安全,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2、中国电信公司常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常山分公司:负责做好日全食期间电离层出现扰动可能导致通信中断或受干扰事故的应对工作,确保通信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3、县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安全保障,特别是重点行业的照明用电保障。
4、县规划建设局:指导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做好多种照明电路保障准备,日全食发生时及时开启城市道路照明设备。协调城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单位和企业,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提前通知施工人员,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防范供电、照明等光线不足对医疗救治的影响,协调对可能发生人员受伤的紧急救治。
6、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及时做好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7、县质量技监局、县工商局:负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观测器材进行依法查处。
8、县公安局:负责日全食可能引发社会治安等问题的防范和处置,加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应急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9、县旅游局:负责日全食观测旅游活动的安全,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10、县科技局、县科协:负责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对日全食现象进行科学解释说明。
11、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组织天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配合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12、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公共设施、重点场所日全食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监测预警
旅游、交通、公安部门要密切监测日全食观测人员(游客)的聚集情况,重点监测公共场所观测人员的聚集情况,及时发布游客数量、交通流量、住宿、天文观测设施使用等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7月22日前后的天气变化,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相关部门要认真接收上级和专业部门的预警信息,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三、信息报送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健全值守应急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在岗在位。及时报送与应对日全食工作有关的应急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紧急信息报送程序、要求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值守电话:5018611、13587119211,传 真:5023451;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电话:5019379。
四、应急准备
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行动方案;各乡(镇)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乡(镇)应对日全食工作预案。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器材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应急响应
本预案下发之日即为启动。一旦因日全食发生突发事件和引发衍生灾害,按照事件和灾害的类别、级别(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妥善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减轻不利影响。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只限于7月22日应对日全食工作,事后废止。
附件2
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科协、县公安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电信公司常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常山分公司。
主题词:气象 日全食 工作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