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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9〕92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各类隐患问题予以交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期我县个别学生在校外发生了安全事故,反映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学生安全意识仍需加强,也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和“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学校和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做到防范在先。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主题家访、举行班团活动等,做好学校安全知识、法制知识宣教工作,同时要加强校园夜间值班与巡逻,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群众集会、宣传橱窗、黑板报等时机和阵地,加强以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提高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强广大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要符合规定,预案要切实管用,明确到具体内容、具体领导、具体人员。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工作,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保证信息传递迅速、准确。
四、切实开展学校及其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学校及其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对本次交办的学校安全隐患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专人,逐个整改,并于9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科教卫体科。对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县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OO九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隐患 整改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
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