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常山县公安局 文件
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常山县总工会
共青团常山县委
常安监〔2009〕16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衢州市公安局、衢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衢州市总工会和共青团衢州市委《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衢安监[2009]84号)文件精神,我县将于国家、省、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我县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平安常山”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 “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衢州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检查、总结等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部门联合组成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二)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全员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