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1〕38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危化品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无证
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新都办事处安监站:
现将《常山县危化品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常山县危化品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无证
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安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建设“平安常山”、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审批发证(照)与监管责任相对称”原则和“堵疏结合、分类整治”原则,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常山县安监局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领导小组),郭金清任组长,徐国华、王宏、姜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国华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次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宣传和信息综合等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一百天整治,全面清理全县无证经营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使无证经营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具体目标任务是:清理整治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无证经营行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无证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8月20日开始起至11月30日止,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8月20日-8月31日)。县安监局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安监站、新都办事处安监站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方案,通过召开整治动员会,部署整治任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无证经营危害性报道力度,特别要着力宣传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1〕45号)和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山县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7号)等文件精神,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