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监〔2011〕23号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浙安监管〔20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民主评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秉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以实现安全生产“三个确保”为目标,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和“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评议活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安监系统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群众的意识、依法行政的水平、干净干事的风气、监督管理的机制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使人民群众对安监系统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在不断开创行风建设新局面中推进安全监管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营造凝魂聚气、干事干净、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范围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二)评议内容
1.服务中心。秉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安全,提振服务力,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民生。
2.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规范性、严肃性。
3.政务公开。健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五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行政办事窗口、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三种形式进行,坚持评改结合,公开透明,评议结果按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考核。
1、问卷调查:通过广泛组织行风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兄弟单位、社会各界行风民主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表中的总体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调查对象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调查内容,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同时,可填写具体问题和建议。
2、暗访检查:局评议办不定期地组织对各科室、执法大队和重点岗位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跟踪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反馈回有关科室、执法大队、重点岗位,限期整改。
3、公开评议:局评议办在广泛调查、暗访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梳理,对照行风评议表进行评议。
评议活动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6月底)
对本级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局评议领导机构。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层层发动,营造声势,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主动接受评议。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工作在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查找问题阶段(7月初-7月底)
根据评议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在抓好自身评议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取意见,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向社会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和群众的意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与服务监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多向互动,广泛听取部门、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三是找准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基层(企业、群众)等多种方式,及时把握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初-9月底)
根据自查和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承诺整改时限,及时向同级纠风办报送整改情况。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