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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安监〔2012〕6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工业立县、绿色发展”总战略以及建设“平安常山”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衢委发[2010]22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基层基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手段,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2011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05起,死亡44人,直接经济损失178.7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持平、上升7.3%、下降0.7%。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道路交通发生事故94起,死亡37人,直接经济损失28.3万元;火灾发生事故6起,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4万元;较大事故2起,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问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来抓。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县政府与全县14个乡镇、新都办事处和37个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指标逐级细化分解;各乡镇、部门与行政村、下属单位、企业也层层签订责任状,构建了县、乡、村和企业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进一步扩大考核范围,将考核部门由原来的31个扩大到37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行政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绝不姑息。三是强化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密切跟踪监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推动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实现。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2、多管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非煤矿山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露天矿山企业负责人的轮流值班和定时检查制度。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2010年12家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共计27万元。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扩面提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企业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县矿山企业已创建安全标准化有的19家,达标率为9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创建安全标准化有的6家,达标率为100%。三是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县政府下发了《常山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常政办发〔2011〕197号),通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公示制度、实施企业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等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改进生产装备和设施,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工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在矿山企业继续推行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自动化改造。
3、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一打三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为载体,排查和整治了大量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强化源头治本。突出重点行业和高危行业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以换证为契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着力杜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产生。组织开展基建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基建之名行开采之实的非法生产行为,凡发现在基建期有擅自投入生产行为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并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全县各乡镇部门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29家,排查隐患1461(处),整改1457条(处),隐患整改率达99.7%。狠抓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 2011年全县共有6处重大隐患分别被列为省、市、县政府挂牌督办隐患,其中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临水临崖隐患2处、市级挂牌督办的消防火灾隐患2处和道路交通隐患1处、县级挂牌督办的消防隐患1处,均按时整改到位。三是深入开展“一打三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一打三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具体的“打非”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动员全县上下紧紧抓住2011年最后百天时间,集中精力抓好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消防专项工作和消防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同时,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实施“网格化”消防隐患清剿行动,下决心、动真格,赶时间、保质量,通过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4、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要求重点乡镇加快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监员,其他乡镇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监员,确保编制、人员、职责、场所、装备、经费“六到位”;同时,组织安监员参加执法取证培训,确保乡镇安监员队伍稳定,提高业务能力;推进安监站规范化建设,辉埠镇和天马镇安监站已通过市级安监站规范化建设验收;专门在33个部门和15个乡镇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全县342个行政村配备了安全协管员。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不低于当地常住人口人均2元的水平”,2011年县财政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6万元,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奖励资金中专门切块用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实行安全生产奖励和“一票否决”制,对52家在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单位给予奖励。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重新修订和编制应急预案,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行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互助应急救援模式,组织部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纺织等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四是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工作责任心强”的要求,从监管部门和企业一线的技术人员中选聘了7名专业人士,组成了县安监局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规范性。
5、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开展专项执法。年初制定行政执法计划,在分析以往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专项执法会议,开展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学生接送车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并以此为契机,推进相关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为载体,推进联合执法机制的完善,由县安监、住建、公安、消防分别牵头,县农业、经信、发改、水利、供电、质监等9部门共同推进,对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和民用爆破等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打击,强化协同联动,提升了行动效率。三是强化执法基础建设。加大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案卷评查力度,不断提升执法基础水平。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制度和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今年发生的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展开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查证属实的,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对事故情况通过文件、报刊、网络等及时予以公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并创建生产安全信息平台,将事故原因和整改措施在同行业企业间通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6、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将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抓浓社会氛围。坚持将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在常山电视台设置安全生产滚动字幕、《今日常山》和常山信息港等载体开展宣传。主动加强与上级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举措和典型经验。积极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利用板报、墙报、刷制永久性标语、开设安全讲座等方式,抓好企业内部的宣传。二是抓实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召开全县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以会代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011年共举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624人。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培训,在县管领导干部研修班培训中,开设了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强化全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以安全生产例会为载体,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防范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抓好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咨询、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展示案例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事故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上升,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造成的事故仍居高位,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高发。2、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我县经济产业结构层次较低,中小企业占主导,工业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3、安全监管保障能力不足。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乡镇安监站专职安监员没有配备到位,部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专项设备配置严重不足,监管人员缺少基本的防护装备与工具,现场安全生产监察监测、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管理手段落后,缺乏科学性、有效性。
4、全民安全意识仍需提高。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氛围不浓厚,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广大群众对自身及周边的不安全行为不以为然、熟视无睹,自我安全意识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事故的警觉性不高。
5、新发展形势带来的压力。我县“工业立县”战略的全面实施,经济活动总量将迅速增大,影响安全的因素随之增加,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大,大量的农民工加入产业队伍,对安全生产形成巨大压力,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更多新问题。
四、2012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实干兴县、项目强县”总要求和“平安常山”建设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努力使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中心转、跟着发展走”,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做好“六重点、六推进”。
1、以企业诚信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坚持“稳步推进、提质扩面”的原则,引导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 2012年,全县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力争达到50%以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力争达到97%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带批发经营企业达标率力争达到90%以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100%,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2012年,要全部建成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诚信信息采集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和分类管理机制,企业安全诚信的激励和制约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增强诚信管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实施监控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2、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一是规范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联合执法,正确发挥安全监部门协调联合执法职能,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强化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委办牵头作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各乡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各乡镇关于安全生产履职和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评估和通报。三是落实各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安监部门负责对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本部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情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四是全面落实 “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行政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即使不出事故也要问责,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3、以创建规范化乡镇安监站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一是切实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各乡镇要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要求配足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并做到编制、人员、职责、场所、装备、经费“六落实”,确保其能切实有效地承担起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根据各乡镇安监站的建设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安监站实施委托执法。各行政村(社区)要配备1名公共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培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应用。探索整合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方法,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逐步改善全县安监系统技术装备配备、办公条件和行政执法条件,为安监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研究制定《乡镇安监站工作指南》,规范乡镇安监站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新的科技知识和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本领和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管理为重点,扎实抓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积极组建产业结构相近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
4、以建立互查联动机制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源头防范和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二是加强和落实重点防范措施。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着重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15种危险工艺和60种重点化工产品的安全监管。加强节假日、“两会”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确保重要时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和稳定。三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继续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整治制度,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责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继续做好全县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五是推行企业互查联动机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安全互查联动活动,进一步发挥监管部门、乡镇、企业三方安全管理人员等“土专家”的实践经验,发挥同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共同推动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
5、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宣传。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注重培训。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整合师资,扩面提质,办活办好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对乡镇、新都办事处、开发区分管领导安全专题培训和乡镇安监员业务知识培训,及时传达贯彻新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逐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6、以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监管网络建设。健全县、乡、村、企业“四级”监管网络,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无人管”和“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构建覆盖全县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二是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定期开展执法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安监人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监管服务建设。坚持以创建服务型安监组织为载体,继续巩固和深化“百千万”安全服务行动,把服务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切实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审批环节和程序,改进行政审批服务,实现阳光审批,推进办事窗口规范化建设。四是努力打造廉洁安监。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廉政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意识。继续保持良好作风,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展现安监系统的良好风貌。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