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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2〕26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建材行业安全生产
“互查联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安监站:
现将《常山县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互查联防”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常山县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互查联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待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及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工作精神,夯实我县建材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针对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 “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以排查治理、建章立制、人员培训、持证上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为主要手段,逐步提升建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建材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建材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保持零增长,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建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良好,法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达100%。
(三)重大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四)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五)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怅。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
(四)用电安全。
(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六)机修作业安全。
(七)作业场地及运输安全。
(八)生料库、熟料库、成品库安全。
(九)半成品、成品堆放及装车安全。
(十)职业卫生。
(十一)防火防爆(煤粉系统)。
(十二)石灰窑安全。
(十三)掏泥缸及皮带运输线安全
四、互查联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互查联防”工作小组
各乡镇根据属地内建材企业的种类建立若干个“互查联防”小组,小组成员从各单位选派组成,小组负责人由成员单位推荐,经当地乡镇安监站审核选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小组也可以由乡镇安监站的同志担任小组长。建材企业较少的乡镇,可吸收其它行业的企业,共同开展“互查联防”活动。各小组设立情况由乡镇安监站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各“互查联防”小组制定好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意见书”(格式可参考相关的执法文书),“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作为下次安全隐患排查(复查)的重点。排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安监站处理。
(三)建立隐患排查台怅
以小组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怅,落实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落实隐患排查经费
每个企业按经营规模大小提取一定数额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经费,作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条件的乡镇安监站可以投入相应的隐患排查活动经费。隐患排查经费以乡镇为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过程中,在车辆租用、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等方面所必需的费用支出。
(五)建立“小组”例会制度
县安监局根据全县“互查联防”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互查联防”小组长例会,创建经验交流、学习培训平台,以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为目的,深入持久地开展“互查联防”活动。重点乡镇可以由乡镇安监站每季组织一次“互查联防”小组长例会。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分析我县目前建材行业安全形势,结合企业现状,首先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欠帐要逐步补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材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对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保持我县建材行业稳定的态势。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形成全员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企业必须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主要负责人要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坚持科技兴安,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在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的同时,重点要从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等“治本”的角度进行隐患排查。通过治理、改造,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四)坚持依法治安,强化监督检查。要依法开展建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对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仍然消极对待,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各小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当地乡镇安监站实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又不认真整改或整改无望的,要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