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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2〕20号
关于切实做好小微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8月5日下午16时50分许,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一企业锅炉发生爆炸,致使房屋倒塌,造成13人死亡、5人重伤、9人轻伤。经瓯海区政府初步查明,这是一家抛光加工五金锁具的无证、“三合一”家庭作坊,员工大部分为外来人员。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在操作抛光时,抛光机迸出的火星引爆车间浓烈的粉尘而产生爆炸。
该起事故情况在县委办编发的《每日要情》刊登后,李华书记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夏季安全生产需特别重视,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的防火、用电安全及防粉尘等。安监要与园区、乡镇加强监管、督促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认真落实李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这次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常山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2]17号)和《常山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安办[2012]18号)文件要求,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电力、消防、民爆、危化、矿山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度夏。
三、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防范因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发生。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