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2〕41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安监局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常山县安监局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常山县安监局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精神,根据《中共常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常委〔2012〕30号)和《政协常山县委员会关于统一委派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实施意见》(常政协〔201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切实有效地开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改进党和政府工作,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推进我县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实现“再造常山、绿色崛起”奋斗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协组织对我局开展民主监督,是对我局的有力支持和帮助。局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们应尽的法定职责,是确保公正办事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
二、建立以特约监督员为基础的政协民主监督小组
为了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进一步强化和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安监工作,建立以特约监督员(胡明祥、祝慧虹、徐斌、陈贤民、陈礼兴)为基础的政协民主监督小组,行使对本局工作的民主监督。
三、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和指导
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是本系统民主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以下方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