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2〕31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
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第四季度历来是全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季,也是事故多发期,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各乡镇、新都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为主要内容,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掌握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的真实情况,确保下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向明、目标准。
二、加强协调,持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各乡镇、新都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坚持“重典治安”,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前段“打非治违”时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坚决落实治理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要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持续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
三、着眼长远,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要统筹 “打非治违”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许可等工作的关系,着眼长远,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动,进一步研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制度,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建立健全“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
四、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乡镇、新都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格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和防控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同时,要认真对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各乡镇、新都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等情况认真进行汇总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龚思,电话:5018350)。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回头看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府办,夏建军常务副县长。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印发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的统一部署,4月中旬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非法违法行为仍然比较严重。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工作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
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年底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往往赶产量、追指标,建设施工企业常常赶工期、抢进度,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特别是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于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以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三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保持清醒头脑,正确估价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