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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2〕55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推动“平安常山”建设,按照《常山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有效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为统领,紧紧围绕“平安常山”建设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托公安、军地协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党委、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公共危机和应急综合服务的能力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危害,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联动工作组,全面推进安监应急联动体系建设。设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联动工作的指挥;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和保障机制,着力推进本局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联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认真做好社会应急联动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应急联动中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县安监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优势,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特别是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配合做好各类危险和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四是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