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2〕27号
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保证党的十八大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保证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既是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首要的政治责任。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情绪,强化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政绩观、“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和“以人为本”的群众观。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行安排部署。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管态势,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控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和《中共常山县委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常委[2010]43号)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和其他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把“一岗双责”延伸到企业班(组)和乡镇村(居),落实到基层和一线。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以及社会监督等手段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等。
(二)切实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对省、市、县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立即督促落实,确保100%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监控措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万无一失。二要继续抓好企业自查自改。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和单位,要督促及时整改。特别对那些事故风险较高、安全状况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督导,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方面。全面加强对道路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扎实开展道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