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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21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营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营绩效评估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营绩效评估办法
一、评估对象
常山县内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单位(见附件1)、常山县电子政务网络运营商(县电信公司)。
二、评估体系及计分办法
(一)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单位评估体系及计分办法
1、组织领导(8分)。本项目包括责任领导、技术负责人、人员培训等指标。
2、制度建设(8分)。本项目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指标。
3、网络运行(27分)。本项目包括网络带宽、广度、深度、故障率、绿色节能等指标。
4、应用效果(27分)。本项目包括运行效率、广度、深度、使用效果等指标。
5、安全保密(30分)。本项目包括网络规范、信息保密、安全设施、终端安全等指标。
本评估每年由县信息中心负责牵头[电子政务网络运营绩效评估体系(接入单位)表见附件2]。评估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89分为“良好”;得分在70—79分为“一般”;得分60—69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电子政务网络运营商评估体系及计分办法
1、组织领导(10分)。本项目包括责任领导、技术负责人、人员培训指标。
2、制度建设(10分)。本项目包括日常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指标。
3、服务满意度(50分)。本项目包括人员及时响应、故障排除时间、故障率指标。
4、安全保密(30分)。本项目包括网络规范、信息保密、安全设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