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2〕3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康、祥和的节日,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有力,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是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要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带病运行的设备要进行修理和更换。二是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作业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由于“三违”现象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人监控,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县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