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20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
将常山县木艺佳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
予以重大火灾隐患摘牌销案的批复
县公安局:
你局的《关于对常山县木艺佳有限公司等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摘牌销案的请示》(常公请〔2012〕56号)悉。鉴于常山县木艺佳有限公司、衢州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已经整改完毕,并通过了你局的复查验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常山县木艺佳有限公司、衢州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予以重大火灾隐患销案并摘除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