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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迎春节保平安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详和、安定的春节,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双节保平安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迎春节、保平安”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活动范围涵盖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对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烟花爆竹、冬季旅游、冬季防火、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机械制造、造纸、特种设备、城镇燃气、中小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要提前、充分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以人、车、路、站为重点,加强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上船、上机;加大对通往景区的临水临崖落差路段、桥梁、隧道的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从严打击农用拖拉机、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坚决杜绝违章带客现象,确保交通安全。交警部门要在车流量大的收费站出入口设置检查卡点,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非煤矿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国土局、各乡镇配合。排查爆破作业、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安全隐患,检查火工品安全管理、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尾矿库监测系统、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矿山停产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烟花爆竹。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各乡镇配合。批发企业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仓库产品存放和安全设施、专用配送车辆配备及购销台帐登记等情况;零售网点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证、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周边是否存在明火等情况。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民爆器材。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经信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开发区、各乡镇配合。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状况,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五)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开发区、各乡镇配合。检查工艺技术、仪表联锁、重要设施设备、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操作规程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等安全规程的建立执行情况;检修、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
(六)消防安全。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县工商局、文广新局、住建局、商务局、开发区、各乡镇配合。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今冬明春期间“全民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