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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1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
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我县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理念,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继续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不断推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对2012年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天马镇等8个先进工作单位、常山县广播电视总台等10个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刘土全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工作单位(8个)
天马镇政府、球川镇政府、辉埠镇政府、东案乡政府、同弓乡政府、县民政局、县质监局、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