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普〔2013〕54号
常山县2013年度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招生行为,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县小学段招生工作正常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入学年龄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原则
1.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2.中、重度智残儿童(以残疾证为准)动员其自愿到县培智学校就读,轻度智残儿童可以选择随班就读。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由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制订方案组织实施。
(二)城区小学
1.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制订方案协同城区各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2.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校 班级数 班额 计划招生数
实验小学 5 45 225
第一小学 6 35 210
天马一小 3 45 135
天马二小 5 45 225
合计 19 795
3.报名条件:具有城区户籍学龄儿童(挂靠户口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底前)。
4.划片范围
县第一小学:香樟嘉苑以西(含菜蓬村);金川街道上蒋、上埠、鲁里村;紫港街道大弄口、枧头、后坊村;允许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自愿选择到第一小学就读。
实验小学:白马河以东,常山江以南,渡口路以东、三里滩以西。
天马一小:城南片,定阳北路定阳桥至法院街东边路口以西,法院街至龙门路县政府大院围墙以南。
天马二小:渡口路以西接白马桥头沿天马路至南门溪以西,定阳桥头沿定阳北路至法院街东边路口以东;法院街至龙门路县政府东边围墙以北;原天马镇紫港社区。
5.报名时间与地点:
6.报名时应交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户口本与房产证不一致时,以房产证为准(租房居住者仍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7.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于6月底结束,各学校招生结果于
(三)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