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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8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化工、造纸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化工、造纸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山县化工、造纸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化工、造纸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化工、造纸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防治污染和清洁生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我县将全面启动化工、造纸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整治提升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优化工艺、提升装备、强化入园、堵疏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采取关、停、并、转、改等综合整治措施,加快化工、造纸行业的转型升级,严格化工、造纸行业落地门槛,强化化工、造纸行业装备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化工、造纸行业对环境的污染,促进我县化工、造纸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县内所有化工、造纸行业企业(包括配套生产车间)。
三、整治目标
严格项目准入,原则不得审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整治后,保留的化工、造纸企业必须达到《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和《关于印发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衢环办〔2012〕141号)的验收标准。
在“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不规范企业,采取以优汰劣、上大压小、兼并重组等方式,支持在园区内建设规模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建设项目,促进我县化工、造纸行业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四、整治步骤
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县域内化工、造纸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逐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间。
1.排查摸底阶段
2012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3年3月底前,各整治企业按整治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梳理存在的问题,落实详尽的整改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建立“一厂一策”档案,省控以上企业或企业无能力完成方案制订的,应邀请相关咨询单位协助编制整治方案,经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企业制定的整治方案提交县整治办(县环保局)备案。
2.整治实施阶段
——造纸行业:2013年9月底前,对被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造纸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2014年9月底前,完成造纸企业整治并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造纸企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污染负荷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60%以上;并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造纸行业整治验收。
——化工行业:2013年9月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化工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化工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2014年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2015年底前,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3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并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化工行业整治验收。
3.总结验收阶段
2015年10月底前,对整治工作的材料收集归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报请省、市整体验收。
五、阶段工作
化工、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阶段、整治实施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三个阶段,各阶段的的主要工作是:
1.排查摸底阶段。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化工、造纸生产企业(包括配套生产车间)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照相关行业整治验收标准,重点检查企业的合法性,包括企业审批程序、各种制度的落实、产业政策符合、生产装备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范等设施建设、污染物排放达标等情况。并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要求,制定出化工、造纸行业整治“一企一策”的实施方案。
2.整治实施阶段。整治实施方案中对应关闭的企业实施关停措施;对符合条件入园的企业,督促企业尽快入园建设和生产经营;对具备条件原地整改企业,对照相关整治要求和验收标准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措施和整改方案,全面对废水、废气、废渣、工艺装备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