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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5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常山县农村垃圾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农村垃圾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农村垃圾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巩固清洁工程的建设成果。特制定我县农村垃圾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双十”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挥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农村垃圾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目标任务
以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塑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农村新形象。计划在2013年,实现乡镇(街道)集镇、行政村、农村公路和河道(沟渠、池塘)的垃圾处理覆盖率均达到 100%、有效处理率达到 85%以上,培育卫生清洁乡镇 5个、卫生清洁村 100 个和卫生清洁户 5000 户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召开动员大会,对农村垃圾整治进行部署。明确整治内容,突出整治工作重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垃圾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16日-2013年5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针对农村环境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农村垃圾整治活动,彻底解决辖区内道路两侧、河流沿线和村庄内的脏乱差问题,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农村清洁卫生专业队伍、乡镇垃圾处理场、村庄垃圾收集点,配备垃圾清扫清运设备等。乡镇(街道)干部带头集中行动,坚持乡镇(街道)、村联动、人人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大扫除。群众性的清洁卫生大扫除每星期集中开展1—2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5月16日以后)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建立农村保洁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性的开展农村保洁活动,有完备的设施配套,有足够的经费保障,有严格的督促检查,有定期的评比表彰,使农村保洁工程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农村居民的素质教育,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形成全民讲文明、爱卫生、保清洁、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保持长久不懈的工作态势。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全年)
按照一月一抽查、一季度一检查的方式,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验收标准对各乡镇(街道)的农村垃圾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农村清洁工程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全年的考评结果,评比出5个清洁乡镇、100个清洁村和5000户清洁户。
四、工作职责
县委办、县府办:做好农村垃圾整治涉及部门和乡镇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做好对各乡镇的年终考核、评比和奖励工作。
县农办:制订全县实施农村垃圾整治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活动;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行政村抓好辖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牵头住建、环保等部门做好新昌乡等乡镇(街道)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方案的制定;做好信息交流、典型宣传、经验总结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垃圾整治宣传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卫生保洁等文明意识,在全县营造人人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财政局:加强对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进一步整合财力,加大投入,落实农村清洁工程县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县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
卫生局(爱卫办):指导和督促乡村抓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垃圾箱、收集点等设施建设,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提高农村卫生保洁成效。
住建局: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抓好集镇卫生长效保洁,促进集镇垃圾收集处理及时,做到集镇垃圾日产日清;做好新昌乡等乡镇(街道)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指导工作。
交通运输局:开展县域内所有的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康庄公路等道路(边沟以内)的卫生保洁,结合实际,在公路两侧配置垃圾堆放池等垃圾收集设施,对道路路面的各类公路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统一运输处理;指导和督促乡村抓好国道、省道、县乡道、康庄公路等道路两侧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公路两侧环境整洁。
农业局:按照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加强对乡镇和行政村的工作指导,以农村日常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生物废弃物为原料,运用沼气发酵技术,大力发展"猪—沼—渔"、"猪—沼—果"等立体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促进农村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有序发展,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
水利局:开展县域内的所有河道的环境卫生整治,抓好河道堤坝管理、两岸绿化和垃圾清理,保持水体干净整洁,无垃圾倒入和污水排入;指导和督促做好水库、池塘的卫生整治,防止农村水库、池塘成为垃圾集中堆放场和污水集中池。
国土资源局: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
环保局: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工作机制,落实环卫处及时到乡镇中转站清运处理农村垃圾,确保乡镇中转站正常运行和垃圾不积压。做好新昌乡等乡镇(街道)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