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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10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常山段路域
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常山段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
常山段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常山段全长23.32公里,是我省唯一的部级示范工程。为确保如期完成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常山段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洁、绿、美”的公路通行营运环境,将205国道常山段打造成我县对外的形象名片,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全省公路边“三化”工作要求和衢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公路边“三化”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整治和规范相结合,打造优美公路环境,全面提高205国道常山段的综合服务水平,建设最美常山。
二、工作目标
三、整治范围
包括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和建控区外沿线可视范围三部分。重点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范围)。同时,对建控区外沿线可视范围(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范围)影响环境的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清理。
四、整治内容
以“一种三清”(种植绿化、清理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和无序广告)为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路用地范围内
1.绿化的种植和缺株的补植,绿化死株的清理;
2.集中连片居住路段、农家乐饭店路段公路路面边界
3.花坛改造;
4.拆除违法和无序的非公路标牌,重点是广告牌;
5.公路文化宣传(文化宣传标语刷新和文化小品)。
(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
1.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破旧或废弃建筑物、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和乱贴乱画广告的治理;
2.堆积物和砂(石)建材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竹木加工场、菌菇类培植场等场所的治理;
3.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煤矿及砂(石)开采场和河道的治理;
4.穿村镇路段和农家乐饭店、旅游服务中心等经营性场所的环境治理;
5.清理违法和无序非公路标志标牌;
6.被交叉道路违规搭接道口的整治 ;
7.绿化林带的种植和缺株的补植;
8.增设展示浙江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宣传的标志及保留建筑物的清洁或粉刷,提高公路沿线环境的美化程度。
(三)建筑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
1.荒山、荒坡、破损山体和河道的治理;
2.“白色污染”和垃圾堆、垃圾场的治理;
3.拆除、迁移、规范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经营性场所。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至2013年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5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要求组织实施。4月30 日前,完成绿化的种植和补种;5月31日前完成公路沿线违法广告牌拆除和规范;7月 1 日前,完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整治任务;8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二)自查完善阶段(8月16 日—9 月 15日)。县交通公路部门对已整治完成的工作内容,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验收标准和要求组织检查,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提高完善,迎接市政府专项督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