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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综〔2013〕43号
关于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通知》(附件1)(浙教电传〔2013〕213号)文件的要求,各校要落实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相关工作,省教育厅将到各地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倒查,凡发现没有开展教师家访活动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各校于6月20日前将走访情况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统计后以电子稿形式报局安全科。各校在开展防溺水工作及教师家访活动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及典型事例也请及时上报。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13号)
2.常山县“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常山县教育局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3〕21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随着天气转热,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随之到来,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学生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与监护意识,根据5月15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厅今年防溺水工作部署,现就今年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摸清学生底数。“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主要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的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各校要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不遗漏一个学生。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引导教师开展家访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分片开展家访。各校要根据排摸情况分片划定责任区,在6月30日前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逐一进行走访,同时做好走访记录。对其他学生也要通过家长会、短信、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要主动联系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