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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夕阳红”消费维权
义工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消保委各分会:
现将《常山县“夕阳红”消费维权义工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山县“夕阳红”消费维权义工队建设实施方案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常山县“夕阳红”消费维权义工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消费维权自治体系建设,培育发展消费维权义工品牌,根据浙工商消〔2012〕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工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 “夕阳红”消费维权义工队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
组建 “夕阳红”消费维权义工队,加强对义工队伍的组织管理、日常督导和活动培训,保障义工队规范、常态、长效运作,将其培育成一支叫得响、拿得出、看得见、有内容、见成效的义工样板团队,推动我县消费维权事业发展,营造公平、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规范管理,建立规章制度。
1.制定义工招募办法。明确义工资格、义工职责和权利、义工操守、义工管理和加入途径等方面的基本规定。
2.制定义工登记制度。建立义工名册,详细记录义工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区域、联系方式、专长、可从事义工活动时间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完备的义工资源库。对登记在册的义工,要配发统一的消费维权义工证和义工标识。
3.建立服务登记制度。制作义工服务卡,记录活动名称、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完成情况等内容。发放给参加消费维权活动的义工,活动结束后回收、归档,作为嘉奖成绩突出义工的依据。
4.建立义工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观摩学习、座谈讨论、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对义工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活动,提升义工职业素养。
5.建立义工嘉奖制度。根据义工工作表现,予以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鼓励义工对消保委工作建言献策。
(二)落实要求,完善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