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镇2013年度夏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我镇新兵征集任务,结合今年我县征兵工作的有关改革精神,现就我镇开展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主体分为两大类:
一是主要征集对象为: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这是适应我国新时期国家教育资源发展变化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也是今年征兵工作改革,从源头上提高新兵征集质量的重要举措。并同时实行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
二是同往年一样的在法定范围内必须参加应征的适龄青年。这类人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二、征集年龄
男性青年为2013年9月15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周岁),非农业户口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应征公民。女性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身高为162厘米以上。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4年8月25日下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草案)》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04年9月18日下发的“浙征办[2004]17号”文件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应征青年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计划安排
从7月初开始进行兵役登记,8月开始征集,9月初开始起运送新兵,9月15日前运送完毕,具体安排:
1、首先做好适龄青年调查摸底和兵役登记工作。会议以后各村要着手开展适龄青年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动员,广泛宣传。根据镇提供的适龄青年名单逐一排摸,凡符合条件对象的人员确定为今年预征对象。不符合应征条件的说明条件欠缺情况。要求确保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在95%以上。7月15日以前完成第1、2类人员即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兵役登记,确定预征对象。
2、7月25日进行目测体检。各行政村应征青年随带预征对象通知书由民兵连长或征兵工作负责人带队到镇卫生院进行目测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8月初,经初验、初审合格,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参加县体检站体检,具体时间目测结束另行通知。
4、8月中旬以后,接兵部队干部走访、定兵。
5、9月初起运送新兵。
六、任务分配
参加目测体检人员的任务数,按照适龄青年在各村的分布及调查摸底情况合理分配,各村一定要选送符合年龄、文化、身体的适龄青年参加目测体检,尤其是应届毕业生要一个不漏参加目测体检,超过任务不限。具体任务分配及目测人员名单见附表。
七、几点要求
1、增强命令意识,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征兵工作是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各级政府以命令形式下达任务的,任务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去执行和服从。因此,各村一定要按照下达的任务数,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克服一切困难,保证一个不少参加体检。
2、强化依法征兵和依法服兵役观念。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兵役法规定和征兵命令,既是依法征兵的依据,也是进行依法服兵役教育的主要内容。因此,在开展征兵宣传工作时,要把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使每个公民都懂得依法服兵役是光荣的义务,反之逃避服兵役是可耻的,是国家所不容的。对征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要进行广泛宣传,对极少数不依法参加体检的适龄青年,按照征兵办文件规定,将依法予以惩处。
3、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今夏应届毕业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量大、面广、时间紧、政策性强,再加上近年来我镇征兵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征兵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狠抓落实,民兵连长要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凡涉及到征兵工作的各有关企业、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夏季征兵任务。
附件:1、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名单
2、征兵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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