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3〕61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3〕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加强督查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要求,认真排查可能由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落实整改。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抄 送:市安监局,县府办。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2013〕130号
各市安监局、义乌市安监局,各化工园区管委会,有关省部属企业:
6月份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环节安全事故频发。6月7日,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咪鲜胺车间CDDT中试装置一搪瓷釜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6月27日,东阳市正清化学工贸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废弃空瓶剩余液氯泄漏事故,造成周边500米范围内居民疏散;7月2日,杭州阳城颜料化工有限公司1#车间磨粉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7月8日,中石化镇海炼化运行一部硫化氢溶液泄漏,造成1人死亡。这些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国家安监总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几起事故充分暴露当前一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彻底,“三违”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和专业技能缺乏;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我省近期几起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有效遏制当前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的势头,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抓好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活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突出重点,抓检查
各地要突出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不留漏洞,不丢盲点。
(一)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是否所有企业、单位都了解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亲自落实;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是否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布,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各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落实。
(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执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违法违规进行新产品中试或大批量生产行为和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了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是否对生产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